中国酒业协会2025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纪要

发布时间:2025年0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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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中国酒业协会2025年第二次监事会在北京召开。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,实到监事4人,符合《中国酒业协会章程》规定的开会人数。会议由副监事长庹先国主持。

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会议决议事项进行监督审议。

会议期间,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真审阅了第六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文件,包括《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》《2025年度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》《关于2025年第一、二季度吸收新会员的决议》及《中国酒业协会采购管理办法》等审议事项。

经审议,监事会形成以下意见:


一、关于《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》

会议认为,协会上半年在党建引领、产业服务、专业引领、标准建设、产城融合、国际交流、人才培育、文化建设、社会责任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,成功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白酒T9峰会、2025中国葡萄酒领军企业T7峰会、第四届中国露酒T6峰会及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等重要活动,携茅台、洋河、西凤酒亮相新加坡及首尔国际展会,发布中国酒业ESG评级平台2.0版,启动《中国酒业“十五五”发展指导意见》编制工作。下半年工作安排目标明确、重点突出。监事会同意该工作报告。


二、关于《2025年度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》

会议对协会2025年1—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。经审议,协会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、接受捐赠、提供服务、政府补助及对外投资收益;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活动成本、管理费用及其他日常运行费用。协会严格按照《会计法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及协会内部规章规范会计核算,坚持党建引领财务治理,落实上级财务要求,强化审计监督,恪守厉行节约原则。监事会认为协会财务管理规范,经费使用合理,同意该财务工作报告。


三、关于吸收新会员的议案

会议审议了《关于2025年第一、二季度吸收新会员的决议》,决定吸收“厦门酒行家进出口酒业有限公司”等104家单位为中国酒业协会会员。监事会认为吸收新会员程序符合《中国酒业协会章程》相关规定,同意该议案。


四、关于《中国酒业协会采购管理办法》

会议审议了《中国酒业协会采购管理办法》。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协会采购行为,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,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,促进协会廉政建设,同意该办法。


监事会通过列席本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,对会议的各项决议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。截至2025年7月15日,未收到任何常务理事单位对审议事项的异议。根据《中国酒业协会章程》及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,第六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。监事会认为本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、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,会议决议有效。


监事会对协会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,并建议协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、产城融合与国际交流,完善人才培育机制,启动“中国酒学工程”等文化项目,举办2025全国理性饮酒宣传周等活动,推动中国酒业高质量发展。


出席监事: 庹先国(副监事长)、郑福平(监事)、火兴三(监事)、赵婷(监事)